名称
喀喇沁旗
拼音
Harqin Qí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所在城市
赤峰市
所在区县
喀喇沁旗
名称含义
喀喇沁是蒙古族一个部落的名称,其含义有多种说法,元代称“哈喇赤”,有“酿造清马乳(黑马乳)者”之意,也有“汗庭牧马人”之意。北元时期称“哈喇慎”,有“尊贵的部落”之意。清代初期始称喀喇沁,有“守卫者”之意。旗,中国清代满族用旗来编制军队和户口,共分八旗,后又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现在指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行政区划单位,相当于县。意为在喀喇沁部落游牧地设立的旗级行政区划单位。
名称起源
“喀喇沁”,蒙古族部落名称,该部落原是钦察人部落,元世祖时期,因该部落首领班都察统领钦察亲卫军,掌管上方牧马,所酿马乳色清味美,专供汗庭,号黑马乳,称该部为哈喇赤。15世纪后演变为哈喇慎。15世纪末哈喇慎万户形成。1628年8月3日,哈喇慎部与后金正式结盟。1635年,天聪汗把哈喇慎部落并入后金,始称喀喇沁。1636年大清王朝建立后,喀喇沁部划分为喀喇沁右翼旗和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右翼旗建置后,沿用至解放初期,至1949年5月更名为喀喇沁旗。
名称历史
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息繁衍。春秋时这里是山戎地。战国时属燕。秦汉时是鲜卑地。三国时属乌桓。隋为奚地。唐属饶乐都督府,后入契丹。辽属松山州。金属北京大定府。元代东部属大宁路,西北部属上都路。明洪武中期属大宁都指挥使司,后将其地赐于三卫(诺颜、泰宁、福余),归诺颜卫管辖。天聪初年(1627),归附后金,天聪九年,设旗制,划分为喀喇沁左翼旗和喀喇沁右翼旗,本旗归右翼旗,属卓索图盟。康熙四十四年(1705),划出一部分区域,设喀喇沁中旗。1931年,取消旗制,原喀喇沁右翼旗所辖地区东部划归建平县,西部为宁城县设治局三、四区。1940年,分出,恢复旗制,在平庄建立伪喀喇沁右旗公署。1945年解放后,属热河省建平县,1946年9月,实行蒙汉分治,在王爷府设喀喇沁右旗和建西县双重机构。1947年11月,改为喀喇沁右旗建西县联合政府,1948年春,联合政府由王爷府迁至公爷府。1949年5月,改为喀喇沁旗。1956年1月,撤销热河省建制,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管辖;同年3月,改为喀喇沁旗人民委员会。1968年3月,改为喀喇沁旗革命委员会。1969年8月,随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1979年7月,又随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0年,恢复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名称。1983年,昭乌达盟建制撤销,成立赤峰市,本旗归赤峰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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