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总场

名称

伽师总场

拼音

Jiāshī Zǒngchǎ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区县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名称含义

依据兵团团场统编番号得名。团部驻地嘉和镇,“嘉”与“伽”同音,寓意幸福美满,“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主要含义是“和谐、和睦”。寓意伽师总场幸福、美满、和谐、稳定,各族职工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密团结、和睦相处,团场兴旺发展。

名称起源

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编番号。

名称历史

1958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厅在伽师垦区内组建伽师一场;3月,组建伽师二场;5、6月分别组建三、四场。1959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厅在伽师垦区内组建伽师总场,其全名为自治区农垦伽师总场,行政上隶属自治区农垦厅,地区级建制。1962年元月,伽师总场划归喀什地区,属县级单位。1971年 3月伽师总场划归伽师县,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国营伽师县农场”,1974年在喀什地区革命委员会(1974)14号文件决定,将伽师县所辖的伽师总场划归喀什地区直接领导,1976年根据自治区《新党发(1976)48号文件》、《新革发(1976)178号文件》决定,将喀什地区下辖的伽师县伽师总场划归克孜勒苏自治州领导,1980年7月《自治区党委新党发(1980)79号文件》决定,将克孜勒苏自治州所属的伽师总场划归喀什地区农垦局管理。1982年伽师总场由喀什地区农垦局转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领导,2012年更名为新疆建设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沿用至今,2019年12月31日批复。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