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宿豫区
拼音
Sùyù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苏省
所在城市
宿迁市
所在区县
宿豫区
名称含义
晋代境内设有国家军需储备,置县宿预,后改为宿豫。豫为安逸快乐之意。
名称起源
2004年,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
名称历史
秦时设下相县。东晋义熙元年(405),置宿预县。北魏太和中(约490),置宿预郡。梁天监八年(509),置东徐州,治宿预。太清三年(549),地入东魏,置东楚州,治宿预,并改宿预为宿豫。隋大业三年(607),改泗州为下邳郡,治宿豫县。唐武德四年(621),改下邳郡为泗州,仍以宿豫为州府。开元二十三年(735),泗州移治于临淮县,宿豫县移治于下相城故址。宝应元年(762),因避代宗帝讳,改宿豫县为宿迁县。唐至清代,先后属泗州郡、下邳郡、淮安府、徐州府。民国初,宿迁直属江苏省。1927年后,属淮阴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宿迁城周边建立宿迁县、宿北县、泗宿县、睢宿县和运河特区5个县级民主政权。1945年8月,中共泗宿县委和县总队接管宿迁县城,在县城及近郊设立宿迁市。1949年5月,撤销泗宿县和宿迁县,泗宿县部分地区和宿迁市并归宿迁县,隶属淮阴专(地)区。1983年,属淮阴市。1987年12月,撤销宿迁县,设立县级宿迁市,由淮阴市代管。1996年7月,撤销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原县级宿迁市分为宿城区、宿豫县。2004年,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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