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

名称

龙井市

拼音

Lóngjǐ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吉林省

所在城市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龙井市

名称含义

龙井为龙井市原驻地名称。清光绪六年(1880)前后,朝鲜垦民张仁硕、朴仁彦等人来到此地,在开荒时发现一眼古井。为便于打水,在附近满、汉农民的协助下,在井边安装了“桔槔”即朝鲜族俗称的“龙吊桶”,路人们便把这个村落叫做“龙吊桶村”。后来,早先定居于“六道沟村”识文断字的张仁硕与朴允彦等人商量决定,取“龙吊桶井”的前后两字,合并为“龙井”。从清光绪末年起官方将六道沟村龙井村“两种地名并用。光绪三十四年(1908),延吉厅正式用“龙井村“取代“六道沟村”。

名称起源

1983年3月,延吉县更名龙井县。1988年5月,撤县设龙井市。

名称历史

清初将兴京、伊通以南,图们江以北地区列为禁山围场。光绪七年(1881),废除封禁令,设南岗招垦分局,施行移民兴边政策,公开招募朝鲜移民。光绪二十八年(1902),在局子街(今延吉市)设置延吉厅,隶属珲春副都统。宣统元年(1909),将延吉厅改为延吉府,隶属吉林省东南路分巡兵备道。1913年,延吉府改称为延吉县,归吉林省延吉道尹公署。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延吉县归吉林省延边督察专员公署办事处管辖。1934年12月,属伪间岛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1月,成立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龙井为公署驻地,延吉县隶属延边专署。1946年1月,延吉县隶属吉辽省吉东分省。1946年7月,属吉东专区。1947年2月,属延边专区;9月25日,属吉东专区。1948年3月,吉东专区改为延边专区。1952年9月,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12月,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83年3月,因延吉县与延吉市同名,延吉县更名为龙井县。1988年5月,撤销龙井县,设立县级龙井市,仍隶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龙井市

龙井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