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

名称

广水市

拼音

Guǎngshuǐ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随州市

所在区县

广水市

名称含义

以位于京广铁路线上的古镇“广水镇”派生而得名。因镇区旁广水河河段支流多而河床浅,每逢山洪暴发,河水猛涨,一片汪洋,相传由此得名“广水”。1988年,撤县建市时,因京广铁路广水段和107国道穿境而过,304省道横贯城区,区域交通优势明显,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基于这样的经济发展战略考虑,“应山县”更名为“广水市”。

名称起源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永阳为应山县,为应山县设县之始。1988年10月11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广水市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民批〔1988〕38号,撤销应山县,设立广水市(县级)。

名称历史

春秋时期为贰国。秦时为南阳郡鄳县地。西汉时为江夏郡钟武县。东汉时属江夏郡平春县。三国时分属江夏郡鄳县、平春县。西晋分属江夏郡鄳县、平春县。东晋分属义阳郡鄳县、平春县。南朝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始设永阳县、平靖县,属随阳郡。梁大同二年(536),在应浓山(今印台山)设应州,领永阳县,为广水市建城之始。北周分属应州永阳县、平林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永阳为应山县,为应山县设县之始。大业二年(606),撤应州,省平靖县并入应山县,属安陆郡。唐武德四年(621),改安陆郡为安州,吉阳、应山二县属之。宋开宝年间(968-975),撤吉阳县,吉阳山以北并入应山县,至此应山县疆域基本固定,仍属安陆郡。宣和元年(1119),安陆郡升为德安府,辖应山县。宋南渡后,应山为南北争锋之地。元为应山县,隶属随州。明为应山县,属随州。清为应山县,仍属随州,隶属湖北布政司汉黄德道德安府。雍正七年(1729),直属德安府。1913年,属江汉道。1927年,废道,直属湖北省。1932年,属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38年,日军侵占应山县城,国民党应山县政府迁居浆溪店。1945年9月,国民党应山县政府迁回县城。1949年,解放后,设应山县,属孝感专署。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专区,应山县划归武汉市领导。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区,应山县改属孝感专区。1988年10月11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广水市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民批〔1988〕38号,撤销应山县,设立广水市(县级),属孝感行政公署。1993年4月10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撤销孝感地区设立孝感市(地级)的批复》国函〔1993〕46号,撤销孝感地区和孝感市(县级),设立孝感市(地级),广水市由省直辖划归地级孝感市代管。2000年6月25日,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地级随州市的批复》国函〔2000〕80号,将孝感市代管的广水市划归地级随州市代管。

广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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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