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

名称

高安市

拼音

Gāo'ān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宜春市

所在区县

高安市

名称含义

据《太平寰宇记》载:“地形似高而安,故名”,意即地极高平,有盘石自然之固,其势安也。

名称起源

唐武德五年(622),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更建成县名高安县。1993年12月,撤县设县级市。

名称历史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始设建成县,辖地相当于现在的高安、上高、宜丰、万载4县全境和樟树市的部分地区。汉平帝元始四年(4),建成县更名多聚县。东汉建武元年(25),复名建成县。唐武德五年(622),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更名高安县,并成为靖州州治,七年,靖州改为米州,又改米州为筠州,高安仍为州治;八年,废筠州,高安县改属洪州。五代十国时高安县先属杨吴,后为南唐管辖。保大十年(952),复设筠州,州治设高安县。南宋宝庆元年(1225),为避理宗赵昀名讳,改筠州为瑞州。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州为路,路治设高安县。明洪武元年(1368),改路为府,府治设高安县。清袭明制。1914年,高安县隶属庐陵道。1926年,废道,高安县由省直辖。1932年,高安县隶属第一行政区。1935年,隶属第二行政区。1942年,改属第一行政区。1949年7月,高安县隶属南昌分区督查专员公署,8月,废保甲制,设7区。1959年1月,隶属宜春专员公署。1978年7月,高安县隶属宜春地区。1993年12月,撤县设县级市。2000年8月,高安市由宜春市代管。

高安市

高安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