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

名称

福泉市

拼音

Fúquán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贵州省

所在城市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福泉市

名称含义

福泉原名平越,因平越县县名含有侮辱岐视少数民族之意,1953年,改平越县为福泉县,以县城名胜福泉山,山上有一口泉水井,福泉寓意“幸福的源泉”。

名称起源

福泉是贵州省较早的古郡之一,古称且兰,《辞海》注释:“苴”为“麻”,“兰”为“人”,以种麻的民族居多得名,后称“平月”,来源于城西南一片较开阔的边上伫立的名山“月山”得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为“平越”。1953年7月1日,当时认为平越有平定北越歧视少数民族之意,故更名为“福泉”;更名的依据是以城南福泉山上有一口井曰“福泉”,故而得名。

名称历史

战国且兰国邑。秦象郡且兰县。汉置故且兰县,隶牂牁郡。隋为宾化县地,属牂州牂牁郡。宋称黎峨里。元至元二十年(1283),置平月军民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明洪武八年(1375),改平月长官司为平越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平越守御千户所,属四川布政司;十五年(1832),置平越卫,隶贵州都司。十七年(1834),升卫为军民指挥使司。万历二十九年(1601),置平越军民府,治平越卫城,属贵州布政司。清康熙十一年(1672),裁卫改置平越县,与府同城。嘉庆三年(1798),废府、县,改置平越直隶州。1913年废州,复置平越县。1935年,属第七行政督察区,为专员公署驻地。1936年,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1937年,直隶于省。1949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1953年,更名福泉县,因城厢西南隅福泉山得名。1956年,属安顺专区。1958年,并入瓮安县。1961年,复置,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96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福泉县设立福泉市(县级),以原县行政区域为市行政区域。

福泉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