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江苏省
拼音
Jiānɡsū Shěnɡ
类别
省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苏省
名称含义
以江宁为东南重地,苏州为财赋要区,乃取两府首字命名省名为“江苏”。简称“苏”。“江”寓“江外无事,宁静于此”之意;“苏”取自“苏州”,而“苏州”又取自“姑苏”,最早记载“姑苏”两字的典籍文字:《史记·河渠书》“上姑苏,望五湖”。《国语·吴语》“入其郛,焚其姑苏,徙其大舟”。《越绝书》“秋冬治于城中,春夏治姑胥之台。”《吴越春秋·句践伐吴外传》“丁亥入吴,焚姑胥台。”
名称起源
《江苏省志·地名志》载,清顺治二年(1645),改南直隶置江南省。清康熙六年(1667),析东境置江苏省。
名称历史
清顺治二年(1645),改南直隶置江南省。清康熙六年(1667),析东境置江苏省,取江宁、苏州2府首字命名。两江总督驻江宁,江苏巡抚驻苏州。1860—1863年,太平天国先后在太湖流域(含今上海市范围)建立苏福省,在江浦县建立天浦省以及建立以都城天京为中心的天京省。1912年,废府、州、厅制,分全省为60县,省会江宁县(今南京)。1927年,国民政府定南京为首都,划原南京外城廓以内和江浦县浦口镇置南京市,析上海、宝山、嘉定、松江4县地置上海市,均直隶国民政府行政院,1928年,改为特别市。1929年,省会迁镇江县。1949年,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0年改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萧县、砀山、江浦3县划归皖北行署区,徐州、新海连2市和丰县、华山、沛县、铜北、邳县、东海、赣榆7县划归山东省,其余以长江为界分置苏南、苏北2行署区。1952年底,撤销2行署区重建江苏省,归华东行政委员会领导,改南京为省辖市,为省人民政府驻地,原划归皖北行署区和山东省管辖的市、县划回江苏。1953年,松江专区嵊泗县划归浙江省。1954年,华东行政委员会撤销,江苏省改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5年,萧县、砀山2县划归安徽省,划入原属安徽省的盱眙、泗洪2县。1958年,松江专区9县和南通专区的崇明县划归上海市。1970年,各专区更名为地区。1983年,撤销所有7个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将7个地区所辖各县划归11个地级市领导。1996年,增设泰州、宿迁两个地级市,至此江苏省共辖13个设区的市。
热门文章
王泗镇
西湖区
巴迪乡
大岚镇
铜山乡
四十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