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

名称

姑苏区

拼音

Gūsū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苏省

所在城市

苏州市

所在区县

姑苏区

名称含义

隋开皇九年(589),以城西有“姑苏山”,改吴州为苏州。姑苏由此成为苏州的别称。姑苏区由此得名。

名称起源

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姑苏区。

名称历史

1912年1月,以吴县城厢设苏州市。1930年复归吴县。1949年划吴县城厢设苏州市。1951年城区分设东、南、西、北、中5个区。1955年10月1日起,苏州市各区改名,东区改称平江区,南区改称沧浪区,西区改称金阊区,北区改称北塔区,中区改称观前区。观前、北塔两区分别于1956年7月与1958年7月撤销,所属街道一部分并入平江区,另一部分并入沧浪、金阊两区。1958年11月1日,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成立人民公社。1960年,析沧浪区公社设胥江区公社,析平江区公社设北塔区公社,析金阊区公社设桃坞区公社。1962年6月,城区撤销公社,恢复人民委员会建制。1963年,北塔区并入平江区,胥江区并入沧浪区,桃坞区并入金阊区。1966年,平江区更名为东风区,沧浪区更名为红旗区,金阊区更名为延安区。1979年,三区复名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

姑苏区

姑苏区

姑苏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