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

名称

上虞区

拼音

Shàngyú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绍兴市

所在区县

上虞区

名称含义

据郭沫若考证,甲骨文中有“上虞”一词。据《太康地记》:“舜避丹朱于此,故以名县。百官从之,故县北有百官桥。亦云舜与诸侯会事迄,因相娱乐,故曰上虞。”

名称起源

《浙江建制区划沿革》记载:“上虞县,秦置县,属会稽郡。”2013年10月,撤上虞市设绍兴市上虞区。

名称历史

秦置上虞县,属会稽郡。王莽新始建国元年(9),废上虞入会稽县,属会稽郡。东汉建武初恢复上虞县,属会稽郡。永建四年(129),分上虞南乡入始宁县,同属会稽郡。隋开皇九年(589),废上虞、始宁入会稽县,先后属吴州、越州、会稽郡。唐初,会稽县属越州。天宝、至德年间(742—758),属会稽郡。乾元元年(758)后,属越州。贞元元年(785),分会稽复置上虞。长庆元年(821),并入余姚,次年复置,属越州。五代时属吴越国东府。北宋仍属越州。南宋绍兴元年(1131),改越州为绍兴府。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绍兴府为绍兴路,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复为绍兴府,上虞皆为其属县。民国初年改府制为道制,上虞属会稽道。1927年,直属于省。1932年,隶属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35年,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1948年,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绍兴专区。1952年2月,隶属宁波专区。1954年秋,绍兴县东关区及汤浦区的四峰、渔浦、汤霞、四村、胜江5乡和富盛区的长东、保山、长塘、会胡4乡划入上虞县。1956年11月,上虞县丰惠区永兴乡和下管区王家庄、大岭顶村划归余姚县,绍兴县川下村划归汤浦乡。1960年8月及1966年1月,下管大公社的大山、隐地、黑龙潭、悬岩、溪山5村以及陈溪公社戴王、糜家2村划归余姚县。1964年9月,上虞县隶属绍兴专区(后改绍兴地区)。1983年,撤销绍兴地区,设立地级绍兴市,上虞县隶属绍兴市。1992年10月,撤销上虞县,改设为县级上虞市。2013年10月,撤销上虞市,设立绍兴市上虞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