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南乐县

拼音

Nánlè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南省

所在城市

濮阳市

所在区县

南乐县

名称含义

传南乐一带为黄帝次子昌意封地,曾筑昌意城。西汉初置县,因境内有古昌意城,取其“昌”字,配一方乐土之“乐”字,得名乐昌县,意为“一方乐土,繁荣昌盛”。晋改昌乐县。五代梁,晋王李存勖为避其祖父李国昌讳,以“新治在旧治南”故,改名南乐县。

名称起源

五代梁,因讳昌,并以县治居旧治南,改名南乐县,县名始此。

名称历史

西汉置乐昌县(治今南乐县城西北吴村北),属东郡。东汉省。晋改昌乐县。北魏永安元年(528),置昌乐郡,郡治昌乐县。东魏孝静帝天平年间(535),撤昌乐郡。北周武帝保定元年(561),又复郡。隋省郡为县。大业元年(605),罢昌乐,入繁水县。唐武德五年(622),复置,属魏郡。六年(623),县治东迁至元村镇谷村一带。五代梁,改名南乐县,属广晋府。《读史方舆纪要》:“五代梁乾化五年,分天雄军置镇相州,恐魏人不服,使刘郭济河,屯昌乐以逼之。魏人遂作乱,以地归于晋。明年,晋王存勗改县为南乐。”宋元丰四年(1081),筑新城于今城关镇。金至清属大名府。1928年,属河北省。1949年,属平原省濮阳专区。1952年,属河南省。1954年,改属安阳专区。1958年,改属新乡专区。1961年,仍属安阳专区。1968年,属安阳地区。1983年,属濮阳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