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

名称

湛江市

拼音

Zhànjiāng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区县

湛江市

名称含义

因南北朝有椹县,隋改椹川县,县治椹川溪。后据椹川名,以椹作湛,释川为江,定名湛江,故名。

名称起源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湛江市。

名称历史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陆续解放湛江全境。1949年12月初,中共南路地委、广东省南路专员公署在廉江成立,辖湛江市、北海市和钦县、防城、合浦、灵山、海康、遂溪、廉江、化县、吴川、梅茂、电白、茂名、信宜县;同年12月19日,湛江解放,仍为省辖市,南路公署迁湛江市赤坎。1950年4月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成立;同年8月,南路专员公署改为高雷专员公署,辖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化县、茂名、信宜、电白、梅茂、吴川县,划出合浦、灵山、钦县、防城4县设合浦专区。1951年4月,门市,中共高雷地委划归中共粤西区委领导。1952年11月,中共粤西区委和粤西行政公署由江门迁至湛江市赤坎,辖湛江市和台山、开平、恩平、阳江、阳春、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遂溪、海康、徐闻、东海县,中共高雷地委和高雷专署同时撤销。1956年2月,中共粤西区委改为中共湛江地委、粤西行政公署改为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和徐闻、海康、雷东、遂溪、廉江、化县、吴川、电白、阳江、阳春、信宜、茂名县。1958年10月,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地委、湛江专署和合浦专署合并,改称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和合浦、浦北、灵山、钦县、防城、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北壮族自治县、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吴川、化县、茂名、信宜、电白、阳江、阳春县。1965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合浦、灵山、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州壮族自治县和北海镇从广东省湛江专区划出,设立钦州专区,归广西壮族自治区。1983年9月,湛江地区建制撤销,湛江市和茂名市改为省辖市,实行市领导县新体制。原湛江地区所辖的吴川、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县由湛江市管辖;电白、化州、高州、信宜县划归茂名市管辖;阳江、阳春县划入江门市管辖,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