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

名称

商都县

拼音

Shāngdū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所在城市

乌兰察布市

所在区县

商都县

名称含义

1925年《商都县事情》记载:“商都”,满语“水漩”也,以注入察汗诺尔之水,清澈激湍,回漩成纹,故蒙古人即以满文商都称之。

名称起源

1918年7月,中华民国察哈尔省批准撤销商都招垦设治局设立商都县。新中国成立后仍以商都县称之。

名称历史

商都县,新石器时期,今商都地区已有人类活动。商代、西周时期,属北方鬼方族辖境。春秋战国时,为燕国之北境。秦属秦国之北鄙、匈奴之漠南。西汉时属代郡,辖有今商都部分地域。东汉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今属于鲜卑族的势力范围。隋唐时先后归启民可汗、关内道云中都护府管辖。辽金元时期,先后属云中都护府、西京路宣德州、隆兴路所辖。明代为北元政权察哈尔万户所控制。清,西南部属右翼正黄旗,东北部属左翼镶黄旗。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察哈尔特别区管理。1915年,设商都设治局。1917年,改为商都招垦设治局。1918年,设立商都县,隶属兴和道管辖。1925年,商都县被划为察哈尔特别区之五警区,1928年,察哈尔特别行政区改为察哈尔省,商都县隶属于察哈尔省管辖,次年,商都实行区域自治。1934年,取消区域自治,改行县制。1936年,伪蒙古军进占商都县城,商都县沦陷。1945年8月22日,商都县获得第一次解放。1946年10月16日,国民党军队占领商都县。1949年1月5日,商都县获得第二次解放,属察哈尔省察北专区。1952年,属河北省张家口专区。1958年,商都与沽源、康保、尚义县撤销划入张北县。1960年2月,恢复设立商都县。1962年3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隶属乌兰察布盟。2003年12月,乌兰察布盟撤销设立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属乌兰察布市至今。

商都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