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拼音
Maorikazak Zizhixia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名称含义
西汉时间为蒲类后国地,公元7世纪盛唐时期,属蒲类县。清称穆垒,即匈奴语“蒲类”之转音。后写作“木垒”,蒙古语,意为河湾。
名称起源
沿用古地名。
名称历史
木垒地处古丝绸之路新北道和草原丝绸之路的交汇处。西汉时期,西域有36个国,蒲类国为其中之一,木垒为蒲类国后国(今巴里坤县为蒲类国前国)。唐贞观十四年(640),唐王朝统一了西域各国,在木垒设蒲类县,属庭州管辖。清代,木垒定名为“穆垒”,乾隆三十八年(1773),设镇西府(今巴里坤),府瞎奇台,木垒属奇台。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政府在木垒设置警备衙门。1917年,木垒设县佐,仍属奇台。1930年,木垒设为县。因县城西傍木垒河,故定名为木垒河县。时辖英格堡区、西吉尔区、东吉尔区、平顶山区、水地渠区、白杨河区等六个区(乡约制),有乡若干,管理各乡村之民政事务。1944年以后,木垒河县改设有木垒镇,辖4个保;西宁乡,辖6个保;游牧乡,辖4个保。1949年9月26日,新疆和平解放,从此,木垒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50年3月1日,木垒建立了人民政权:木垒河县人民政府,隶属迪化专员公署。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生产的不断发展,木垒河县的行政区划也多次改变。1950年建政时,木垒河县下设城关区、西宁区、游牧区,共辖15个乡,1个城关街,1个行政村。1954年,行政区划调整时,将原来的3个区划分为5个区,以序命名,1—5区。依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由政务院批准,撤消木垒河县,于1954年7月14日成立了木垒哈萨克自治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1955年2月14日,改称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设人民委员会。1957年,开展了撤区并乡的区划工作。撤销了1个农业区(二区),合并了7个乡。撤区并乡后,全县共辖15乡(包括东城直属乡)1镇。1958年5月,乌鲁木齐专员公署撤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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