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龙门县

拼音

Lóngmé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惠州市

所在区县

龙门县

名称含义

因“南有龙门水,亦曰九淋水,流入东江,明初为上龙门巡司,弘治中置县,以龙门镇为名。”(《今县释名》)县名由此而来。

名称起源

明弘治九年(1496),始设龙门县,因地理环境命名。

名称历史

东汉建安六年(201),由番禺县析置增城县,龙门属增城县。明弘治九年(1496),设龙门县,自建县至清末,均属广州府。1912年,隶属广东都督府。1914年,隶属粤海道。1921年,隶属广东省。1925年7月,隶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区。1932年1月,隶属东绥靖区。1936年,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1947年,隶属第五(专署)行政督察区。1949年8月27日,龙门县解放,属东江专区。1952年11月,东江专区撤销,龙门县划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1月,隶属新设立的惠阳专区。1958年11月,龙门县与增城县合并,称增城县,隶属广州地区。1959年3月,归属佛山地区。1961年10月25日,恢复龙门县建制,仍隶属佛山地区。1963年6月,属惠阳地区管辖。1975年1月,隶属广州市。1988年4月,划入惠州市管辖,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