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

名称

滨城区

拼音

Bīnché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滨州市

所在区县

滨城区

名称含义

因辖区为滨州市城区而得名。原为古滨州地,滨州意为位于渤海之滨。

名称起源

2000年6月,设立地级滨州市,县级滨州市改为滨城区。

名称历史

夏为《禹贡》兖州地,商为薄姑国地,周属齐国,秦属齐郡。西汉武帝置湿(漯)沃县,属千乘郡,东汉永元七年(95),湿沃县废入千乘县,属青州刺史部乐安国。三国魏复置湿沃县,属冀州乐陵国。隋初属沧州,隋开皇十六年(596),改湿沃县为蒲台县,因境内有蒲台(今名秦台)而得名。大业三年(607),属渤海郡。隋末战乱后,县废。唐武德三年(620),复置蒲台县,隶属于邹州。八年(625),邹州废,改属淄州。贞观六年(632),撤蒲台并入高苑。贞观七年(633),复置。垂拱四年(688),从蒲台、厌次2县各分出部分辖地置渤海县(治所在今滨北街道),隶属河北道棣州。景龙元年(707),蒲台也改属棣州。五代后周显德三年(956),始置滨州,以滨渤海而得名,辖渤海、蒲台2县。宋属滨州渤海县。金属滨州渤海、蒲台县。元属济南路滨州渤海县、般阳路蒲台县。明洪武元年(1368),撤销渤海县,将其属地直隶于滨州。清初沿明制。清雍正二年(1724),滨州隶属于山东布政使司。十二年(1734),撤直隶州,滨州降为散州,隶属于山东布政使司济南道武定府。1913年,改滨州为滨县,属岱北道。1914年,改岱北道为济南道,属之。1925年,属武定道。1928年,废道制,直隶于山东省。1936年,属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39年,属中国共产党政权之清河区第四专区。1944年后,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5年,渤海行政区6个专区合并为4个,属第四专区。1946年6月,改第四专区为垦利专区,属之。1950年5月,建立惠民专区,滨县、蒲台属之。1956年3月,撤蒲台县建制,并入博兴县。1958年10月,撤惠民专区并入淄博专区,随属;12月,滨县并入惠民县。1961年1月,复置惠民专区,惠民县随属;4月,恢复滨县建制,党政机关迁往滨城(今滨北街道)。1969年1月,滨县县城迁于北镇。1972年11月,滨县县城迁往新滨城。1982年8月,撤销北镇,建立县级滨州市。1984年,北镇更名为滨州。1987年2月,撤销滨县,并入县级滨州市。2000年6月,设立地级滨州市,县级滨州市改为滨城区,以原县级滨州市的行政区域为滨城区的行政区域。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