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街道

名称

燎原街道

拼音

Liáoyuán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揭阳市

所在区县

普宁市

名称含义

燎原一词取自毛泽东名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故名。

名称起源

2013年2月26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粤民区〔2013〕5号)

名称历史

明、清代属普宁县氵戎(左右结构)水都,明代在今乌石村设分司。民国时期属普宁县第二区。解放初期仍属第二区。1957年建立燎原乡。1958年并入大坝人民公社。1974年从大坝人民公社析出新置燎原人民公社。1983年撤公社设立燎原区。1986年撤区设立燎原镇。2013年2月26日,撤销燎原镇建制,设立燎原街道。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