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南明镇

拼音

Nánmí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贵州省

所在城市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剑河县

名称含义

南明系侗语0cNamv(各湳),意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的地方。

名称起源

因境内有片村“南明”。因198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镇人民政府而得名。

名称历史

元置浦木洞长官司。明洪武中改为赤溪浦洞蛮夷长官司。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废。清乾隆二年改设吴、杨土千总。1932年置永兴镇及琴戈、大洋、漂敏、凯寨、台捍、平珍等乡。1941年置南明乡。1953年析设南明、大洋、平珍等乡。1958年撤乡建南明公社。1962年析建南明、大洋、平珍3个公社。1984年改置南明镇及大洋、地灵2个乡。1992年原大洋乡、地灵乡并入,置南明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