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新堤街道

拼音

Xīndī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荆州市

所在区县

洪湖市

名称含义

“新堤”即以自然地理形态,新筑的长江大堤的所在地域,“街道”指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名称。

名称起源

以行政区域和所在地域名称综合命名。新堤历史悠久,据《洪湖县地名志》记载:在江汉平原上有一条自西向东的内荆河,两岸茅草丛生,在河口与长江交汇之处,俗称茅江口。茅江口以东地势略高,逐渐为船只泊岸的码头,久而久之这里成为南来北往的货物流通的集市,俗称茅埠。由于水患连年,这里兴衰不定。在明嘉靖中期,为堵塞长江的“九穴十三口”之一的茅江口,新筑江堤“五千三百余丈”。堤成之后,陆续有人迁至沿堤定居,新堤码头迅速发展成为市镇,将茅埠市镇取而代之。新堤在汉口与岳阳之间崛起,成为湖北省长江中游的四大港口城市之一。时至今日已有四百余年。

名称历史

此地西周时属州国。从西汉至清代2100余年间,先后为州陵、江夏、玉沙、文泉县的治所。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沔阳州南境置文泉县,县治新堤镇,属汉阳府。 民国元年(1912)改沔阳州为沔阳县,县治新堤属湖北江汉道。民国十五年(1926),废道设新堤市,直属湖北省政府。之后至1949年,属沔阳县,其中抗日战争时期,设沔南县,县治新堤。1949年5月,新堤和平解放,设沔阳专署新堤市新堤办事处。1949年11月改为新堤镇。1951年6月,成立洪湖县,新堤为县辖镇。1958年9月改称新堤镇人民公社,1961年5月恢复新堤镇。 1987年撤消新堤镇,设新堤和茅江两街道办事处。 2001年2月,撤消茅江办事处,并入新堤办事处。2001年新堤办事处更名为新堤街道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