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

名称

高平市

拼音

Gāopí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西省

所在城市

晋城市

所在区县

高平市

名称含义

一说因地貌特征得名。《方舆胜览》曰:“四面皆山,中有平地曰高平。”《山西郡县释名》高平县:“四面皆山,而中有平地,故曰高平。”即取“地势高峻而平坦”之意。二说因北魏时高都、长平二郡合并,取前首后末字得名。

名称起源

北魏永安二年(529)改置建州,设长平郡,领泫氏、高平二县,高平县名始于此。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高平撤县设县级市。

名称历史

夏、商、周为冀州之域。春秋时代,高平属晋。战国时期,高平始有地域名,初期称泫氏,后期称长平。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魏、赵、韩三家分晋,初属韩,后属赵,长平之战后属秦。秦代置高都县(含高平区域),属上党郡。两汉至两晋,均设泫氏县。北魏永安二年(529),改置建州,设长平郡,领泫氏、高平二县。北齐天保七年(556),改高平县为平高县。承光元年(577),又改为高平县,泫氏县并入,治高平城,改隶高都郡。北周并长平、高都郡,高平县属高平郡。隋开皇三年(583),改高平郡为泽州,十六年,析高平置陵川,大业三年(607),又改泽州为长平郡。义宁二年(618),复改长平郡为泽州,高平县隶属同时变更。唐武德元年(618),置盖州。贞观元年(627),废,高平归泽州管辖。1912年,废府、州之称,属山西省冀宁道。1934年,裁道后,属山西省直辖。1941年,高平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归太岳区管辖。1943年11月,东南部划入陵高县,属太行八专区,其余部分仍为高平县,属太岳二专区。1945年10月,撤销陵高县,原划归陵高县的区域仍划归高平县。1958年,高平并入晋城县,原高平县域成为高平人民公社。1961年5月,恢复高平县建制,前后为晋东南专区、晋东南地区所辖。1985年5月,撤销晋东南地区,高平归晋城市所辖。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高平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由晋城市代管。

高平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