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

名称

沈河区

拼音

Shěnhé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沈阳市

所在区县

沈河区

名称含义

沈河,由原沈阳区与浑河区各取“沈”与“河”字组合而来。

名称起源

1948年,沈阳区与浑河区合并,设立沈河区。因两区各取一字而得名。

名称历史

战国时期燕国大将秦开在此建候城。西汉在今沈阳故宫前后设立候城县。契丹天显二年(927),辽太宗在此始筑土城,称沈州。元元贞二年(1296),在毁于兵火的沈州土城废墟上,新建土城,定名沈阳路。因古城地处浑河(又叫沈水)之北,取沈水之阳寓意,定名沈阳。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改土城为砖城,更名沈阳中卫。后金天命十年(1625),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王朝于城内设奉天省知府,下辖奉天府,这时古城又称奉天省城。宣统二年(1910),奉天省城人口为10.8万人,现沈河区境内约占三分之二。1923年,北洋政府设奉天市,奉天市内设沈阳、浑河、大和、东陵、大东、铁西、于洪、永信、北陵、皇姑、沈海等11个区。1929年,奉天市改名为沈阳市,隶属辽宁省。1945年“九三”胜利后,奉天市复称沈阳市。1947年8月,全市共计22个辖区。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将沈阳市内改划为沈河、北关、大东、南市、北市、和平、铁西、皇姑8个区。其中沈阳区与浑河区合并,取沈阳区的“沈”字与浑河区的“河”字,定名为沈河区。

沈河区

沈河区

沈河区

沈河区

沈河区

沈河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