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

名称

原阳县

拼音

Yuányá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南省

所在城市

新乡市

所在区县

原阳县

名称含义

秦置阳武县。西汉初置原武县。1950年,平原省通令“原武,阳武”二县合并,取二县名的首字定名原阳县。

名称起源

原为原武、阳武两县,1950年,二县合并,取二县首字定名原阳县。

名称历史

秦置阳武县,属三川郡,已湮。西汉初置原武县,属河南郡。东汉属河南尹。晋省原武县,阳武县、卷县同属荥阳郡。北魏孝昌中复置原武县,与阳武县、卷县同属广武郡。北齐省3县,隋开皇中复置阳武县。开皇十六年(596),于阳池故城(今原武镇)置原陵县。唐初改为原武县。武德四年(621),阳武移治原武故城(城关镇),二县先属管州,后属郑州。五代时阳武改属开封府。宋熙宁五年(1072),废原武县。元祐元年(1086),复置原武县,仍属郑州。金贞祐三年(1215),二县同属延州。元至元九年(1272),改属汴梁路。明属开封府。清属怀庆府。1913年,属豫北道。1914年,改称河北道。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1933年,属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原武、阳武2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0年,平原省通令“原武,阳武二县合并,命名为原阳县”。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69年,属新乡地区。1986年,属新乡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