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

名称

高陵区

拼音

Gāolí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西安市

所在区县

高陵区

名称含义

《释名》:“土山曰阜。”《尔雅》:“大阜曰陵。”因境南有奉正原,横亘于区境南部,原体高隆,状若土山,故名高陵。

名称起源

高陵之名始见于周代。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置高陵县。2014年12月,撤销高陵县,改置为西安市高陵区。

名称历史

周时筑有高陵邑。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置高陵县,属内史。汉承秦制。高祖二年(前205),在原秦内史地置渭南、中地、河上三郡,高陵、弋阳两县划入河上郡。九年(前198)合并原属秦内史辖区的河上等三郡,复设内史,两县遂归内史管辖。景帝二年(前155),分内史为左、右两内史,归左内史管辖。五年(前152),在弋阳县境内为帝造陵,陵名阳陵,弋阳县遂改名阳陵县。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右内史为左冯翊,高陵、阳陵县归左冯翊管辖。西汉元始四年(4),更名千春县。东汉建武初年,复名高陵县。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因高陵与武帝曹操的陵墓同名,为避其讳,更名高陆县。隋大业二年(606),复名高陵,属京兆郡。唐武德元年(618),析高陵县西南部地设鹿苑县。贞观元年(627),省入高陵县。天授元年(690),改雍州为京兆郡,县属关内道京兆郡。不久,废京兆郡为雍州,又属关内道雍州。二年(691)七月,割关内道鸿州。开元元年(713),改雍州为京兆府,县属关内道京兆府。二十一年(733),分关内道环都城诸州县增设京畿道,县属京能道京兆府。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开平元年(907),改唐京兆府为大安府,县属大安府。后唐同光元年(923),改属耀州。后晋、后汉、后周三代沿袭未变。北宋建隆四年(963),设有关西道,县属关西道京兆府。至道三年(997),设陕西路,县属西路京兆府。神宗熙宁五年(1072)后,陕西路分为永兴军路和秦凤路,县属永兴军路京兆府。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县为金统治。金仿宋制,皇统二年(1142),改宋永兴军路为京兆府路,县属京兆府路京兆府。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实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太宗七年(1235),七月设有陕西路,县属陕西路京兆府。元中统三年(1262),设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县属该省京兆府。至元二年(1265),泾阳县并人高陵县,次年复分开。十六年(1279),改京兆府为安西路,县属该路,省属关系未变。二十三年(1286)从陕西四川行中书省中分设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县属该省,路属关系未变。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安西路为奉元路,县属陕西行中书省奉元路。元置5乡。其名称与宋代同。明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司下设府或直隶州,府下辖州和县。明洪武二年(1369)三月,改奉元路为西安府,县属西安府。九年(1376)六月,改陕西行中书省为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县属陕西承宣布使司西安府至明末。清朝实行省、道、府、县四级制。康熙五年(1666)始设辖境与今相同的陕西省,省下设西乾鄜道,道下又设西安府。县隶属于上述省、道、府。县境变化不大。1913年,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县属陕西省关中道。1924年前后,撤道,县直隶陕西省。1938年,设行政督察区,县属陝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48年,又有改属陕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13日,高陵县解放,初属三原分区。1950年5月,属咸阳专区。1953年1月,改属渭南专区。1956年10月,由省直辖。1959年1月1日,撤销县制,为三原县高陵公社。1961年9月1日恢复县制,再属咸阳专区。1983年10月5日改属西安市。2014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批准高陵撤县设区,更名为高陵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