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

名称

古田县

拼音

Gǔtiá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福建省

所在城市

宁德市

所在区县

古田县

名称含义

以该地盛产之物及地理位置而得名。旧传其地曾产青玉。因而又有“青田”和“玉田”的谐称。据《古田县志》、《福建通志》并称:“有谢能者,因古时田亩开垦而居。”故名。

名称起源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设古田县。

名称历史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设县,驻地旧城,宋太平兴国五年(980),迁至水口镇,端拱元年(988),又回复旧城。明洪武元年(1368),改福州路为福建布政使司福州府,古田属福州府。清代,古田仍属福州府。1912年,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置全省东、西、南、北4个路道,古田属东路道。1914年6月,全省依原辖区域置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道,古田属闽海道。1925年,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成立,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古田属福建省政府。1933年12月,福建划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4省和福州、厦门2个特别市,古田属闽海省。1934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古田属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南平。1935年10月至1936年,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市,古田属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南平。1940年8月,行政督察区调整,古田属第三区,专员公署设建阳。1943年9月,全省划8个行政督察区。古田属第二区,专员公署设南平,延至古田解放而撤销。1949年6月14日,古田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划为8个专区、2个市,古田属第二专区,专署设南平。1950年4月,第二专区改称南平专区,古田属南平专区。1963年,改属闽侯专区。1966年,设古田县革命委员会,1971年,属宁德地区。1981年,称古田县人民政府。地名沿用至今。

古田县

古田县

古田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