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高峰镇

拼音

Gāofē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垫江县

名称含义

因集镇后有一座峰家山,且该山峰在周围地势最高,后在山峰周围聚集成场镇,故而得名“高峰场”。

名称起源

因境内地名“高峰场”而得名。1992年10月,高峰乡并入界尺乡改置高峰镇。

名称历史

春秋属巴国,秦汉属巴郡,南北朝西魏始属垫江县。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八庄里。光绪二年(1878年),名高峰场。宣统二年(1910年),属董家乡。1921年,第五区驻高峰场。1931年,置高峰镇,驻高峰场,属第一区。1940年,高峰镇并界尺镇、斜滩乡改置界滩乡,驻高峰场,属第一指导区。1945年,界滩乡属太平区。1949年12月,界滩乡属第三区。1951年6月,界滩乡为第九区驻地。1953年3月,析界滩乡置高峰镇,驻高峰场,属第九区。1955年10月,高峰乡并界尺等乡复置界滩乡,驻高峰场,属五洞区。1958年6月,界滩乡改为界滩人民公社。1963年9月,析界滩公社地置高峰公社,属五洞区。1983年3月,高峰公社改为高峰乡。1992年10月,高峰乡并入界尺乡改置高峰镇,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