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

名称

勃利县

拼音

Bólì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七台河市

所在区县

勃利县

名称含义

勃利,满语,“幸福、吉利”之意。

名称起源

由满语译音而来。1918年命名勃利县。

名称历史

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让(1909),吉林巡抚等奏准,拟于依兰府东境增设勃利县,列为“暂行缓设”之列。1917年,设勃利设治局。1918年,改设勃利县,治大四站,属依兰道。1919年,秋迁治至大碾子河镇老街基。1929年,废除道制,直属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1939年6月,将南境之林口村、古城镇、龙爪村和青山村划出,设置林口县。1945年,改属合江省。1947年2月,析依兰县东南部双河地区设置双河县,隶属合江省管辖。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属松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合江专区。1957年1月,鸡西县兴农、平安河和哈达砬子3个乡划入。1965年1月,兴农公社划归鸡东县,2月,七台河镇划出,设立七台河特区,隶属合江专区。1966年2月,将密山县境内国营兴北农场划归勃利县,9月,茄子河、中心河2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1968年,属合江地区。1983年11月,勃利县改属七台河市今,名称沿用至今。

勃利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