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

名称

清河门区

拼音

Qīnghémé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阜新市

所在区县

清河门区

名称含义

清河门为“清河边门”之简称。清河边门为清代柳条边边门之一,因临近清河而得名。

名称起源

因驻地清河门而得名。

名称历史

战国时属燕国辽西郡。西汉属辽西郡交黎县(今义县)。东汉时改为昌黎县。属辽东国。唐代属安东都护府。辽代属弘政县辖。金初属中京道,隶属义州管辖。元代改行省制,清河门属辽阳行省大宁路义州辖(行省治所辽阳)。明初清河门属广宁后屯卫。正统七年(1442),提督军务都宪王翱在义县境内创立六座马营堡,清河门为六座马营堡之一,清河门始称清河堡。弘治十六年(1503),巡抚张用和增修5座营堡,清河堡改称大清堡。天启二年(1622),更名为清河城属义州,后为蒙古察哈尔王封地。清康熙元年(1662)更名为清河城属义州,后为蒙古察哈尔王封地。清康熙十五年(1676),设清河边门,为柳条边边门之一。随之聚落逐渐夸大,形成集镇。嘉庆八年(1803),边门弛禁,1912年,为锦州府义州清河门第七区。1925年,重修清河边门。南归义县管辖,北归阜新县管辖。1947年,为北阜义县清河门九区。1958年,设清河门镇人民公社。1960年,划归阜新郊区设清河门镇。1972年,成立清河门镇人民公社委员会。1978年3月,将阜蒙县的吴家窑和芹菜沟2个行政村划归清河门镇人民公社管辖。1979年,设清河门镇,隶属阜新市郊区。1983年2月21日,批准设立清河门区,为市辖区至今。

清河门区

清河门区

清河门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