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拼音

Hónghé Hānízú Yízú Zìzhìzhōu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云南省

所在区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名称含义

因红河流经州境8县市,两岸多为哈尼族、彝族聚居,且红河之名,名扬国内外,比较知名,故建州时经批准取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名称起源

因河流及州建制得名。

名称历史

汉属益州郡和牂牁郡;三国蜀汉属兴古郡,东北部属建宁郡;东晋、南朝分属兴古、梁水、建宁3郡;唐南诏属通海都督,东北部属拓东节度;宋大理属秀山郡,东北部属石城郡,东部置最宁府,治今开远市;元代置和泥(治今红河县)、临安(治今建水县)、广西(治今泸西县)诸路;明代改置为临安府和广西府,西南部属元江府;清代仍置临安府,广西府降为广西直隶州,西南部属元江直隶州,东南部属开化府;1914年,置蒙自道,道尹驻蒙自县;1929年,各县直属省;1942年,置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建水县,东北部直属省,屏边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7年,置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和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弥勒县);1950年,置蒙自专区(驻蒙自县),东北部属宜良专区;1954年置红河哈尼族自治区,自治区首府元阳县;1957年11月18日,蒙自专区与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合并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在蒙自;1958年,自治州州府驻地迁个旧;2003年11月18日,红河州政府驻地回迁蒙自县(2010年撤销“蒙自县”设立“蒙自市”至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