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镇

名称

新龙镇

拼音

Xīnló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海南省

所在区县

东方市

名称含义

因原乡政府驻地为新村,后镇政府驻地为龙佑村,取前后驻地村村名首字而得名。

名称起源

1987年经政府批准撤新龙区改设新龙镇。

名称历史

隋大业三年(607)属感恩县北富乡;1929年属感恩县五(龙堡)团,1946年属感恩县一区;解放后,1951年属昌感县三区;1952年至1956年属昌感县四区;1957年撤区并乡,成立新村乡人民政府;1958年属八所人民公社;1960年属罗带公社;1961年从罗带公社分出新村人民公社;1968年6月,新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980年12月,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1982年2月,新村公社更名为新龙公社;1983年9月,改称新龙区公所;1987年3月,撤销区建镇,改称新龙镇人民政府至今。

新龙镇

新龙镇

新龙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