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隆乡

名称

巴隆乡

拼音

Bālóng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青海省

所在城市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都兰县

名称含义

“巴隆”系蒙古语,意为“右”,解放前该地为蒙古族右翼盟和硕特部西右后旗(俗称巴隆扎萨克旗)的驻牧地,故而得名。

名称起源

因旧时居住此地的少数民族命名,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1955年始建立巴隆乡,1958年与宗加合并称巴隆人民公社,1962年7月从巴隆人民公社分出后,改为巴隆人民公社,1984年在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政社分级,建立乡镇,改为巴隆乡。

巴隆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