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

名称

博兴县

拼音

Bóxī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滨州市

所在区县

博兴县

名称含义

取“博纳百川、兴及千里”之意得名博兴县。曾用名博昌,《十三州志》云:“昌水,其势平博,故曰博昌。”《续山东考古录》亦载:“《汉志》博昌下应劭曰:昌水出东莱昌阳。臣瓒曰:从东莱到博昌,经历宿水不得至也,取其嘉名耳。”

名称起源

五代时期,后唐庄宗李存勖(李克用子)为避献祖讳,改博昌为博兴,历代相沿至今。

名称历史

春秋为博昌邑与乐安邑,属齐郡。汉为乐安郡。晋并入湿沃县,隋改为蒲台县,属青州。唐属乘州。五代改为博兴县,属河南道青州。宋属京东东路青州府。金代属山东东路益都府。元初升为博兴州,属益都路总管府。明改州为县,属山东布政司青州府。民国初属岱北道。1914年,改属济南道。1925年,改属淄青道。1928年,博兴县直属省政府。1938年,属鲁北行署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0年7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博兴县属清河行政区。1942年,属清东专署。1944年1月,属渤海区五地委。1945年,属渤海行政公署清河专员公署。1949年3月,属渤海行署清河专署。1949年后,属惠民专区。1956年,改属淄博专区。1961年,复置惠民专区,博兴县随属。1978年,属惠民地区。1992年,改属滨州地区。2000年,改属滨州市。

博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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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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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