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大柳乡

拼音

Dàliǔ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十堰市

所在区县

郧阳区

名称含义

“大柳”指生长时间较为久远的柳树。乡:指基层行政区域通名。

名称起源

因很久以前,此地有棵四人合抱的五百年轮大柳树而得名。

名称历史

清朝康熙年间为陕西营村。清同治年间属北乡,辖瓜子保、蝴蝶保二保,民国年间为瓜蝶乡。1948年4月,由二区分出设立十区,即大柳区区公所,驻杨家村。1949年,改称大柳区。1958年成立鹏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撤销鹏程人民公社,重建大柳区。1968年成立大柳区革命委员会,1975年撤销大柳区革命委员会,设大柳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改称大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6月撤社建区,成立大柳区。1987年9月撤区建乡,成立大柳乡人民政府。辖左溪寺、杨家、大柳、白泉、华尹5个管理区,17个行政村,98个村民小组。2001年4月,乡镇机构改革,撤销管理区。2002年,全乡合并为12个行政村,53个村民小组。12个行政村分别是:杨家、金堂(由原吴家咀、堂上、金剑坪3个村合并组成)、左溪寺(由原左溪寺、羊蹄沟两村合并而成)、大柳树(由原大柳树、双泉两村合并而成)、十字沟(由原十字沟、天井山两村合并而成)、黄龙庙、白泉、双坪、杠子沟、华家河、余粮、松树湾。至2014年大柳乡属十堰市郧阳区管辖。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