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永安镇

拼音

Yǒng'ā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肇庆市

所在区县

鼎湖区

名称含义

传说清代,因洪水泛滥大批灾民流落在今永安圩,遇一粮船经过,难民上船抢粮,船主怜惜难民,把全船粮食分给他们,空船离去。事传清廷,皇帝感动,传旨封船主为”济民公“,分粮之地命为”永安“。后发展为圩集。名永安圩。镇以圩名。

名称起源

198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名称历史

明洪武年间(1368—1398),高要县设厢、乡、都编制,在境内设下围乡和亲仁乡,永安镇隶高要县下围乡横槎都、宝槎都、榄冈都、长利都和亲仁乡的头溪都。光绪三十年(1904),隶高要县四班第七区宝槎都、贝水都、冈陵都和槎西都。1928年,隶高要县第四区宝槎乡、贝水乡、冈陵乡和槎西乡。1943年,隶高要县第四区槎贝乡和槎冈乡。1953年5月隶高要县第九区三八乡、甫草乡、桂溪乡、岐溪乡、岐洲乡、新围乡、新村乡和中社乡。1955年2月,隶永安区槎冈乡和槎岐乡。1958年3月,改称高要县永安乡。同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隶广星人民公社三团。1959年7月,撤销广星人民公社,成立永安人民公社,辖依坑一、依坑二、曹王、分界、连(莲)塘、古围、六桥、大布、蔗村、罗布、布基、富廊、崖州、高兰、新朝、横槎、桂溪、永安、夏江、苍南、甫草、四股、江溪、双布、大朗、岐洲、贝水、大社、伍南、新村、长涌大队。1983年改为永安区。1986年撤区建镇,为永安镇。1988年划归鼎湖区管辖。1994年,从永安镇分出设莲花镇,永安镇辖高兰、新朝、横槎、桂溪、永安、夏江、苍南、甫草、四股、江溪、双布、大朗、岐洲、贝水、大社、伍南、新村、长涌管理区。1995年4月,从永安镇分出设贝水镇,永安镇辖高兰、新朝、横槎、桂溪、永安、夏江、苍南、甫草、四股、江溪、双布、大朗管理区。2002年1月,撤销贝水镇,其行政区域又并入永安镇。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