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吉兴乡

拼音

Jíxīng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哈尔滨市

所在区县

木兰县

名称含义

寓意:“吉利兴旺”。

名称起源

1984年设立吉兴乡,因乡所在地在吉兴村而得名。

名称历史

1932年日伪时期实行保甲制时,吉兴乡南部17个村屯归属城保区,北部村归属利东保,1946年木兰解放后,定为城西区,1956年实行小乡制时,城西区分为吉兴、南利东、公义3个小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撤销3个小乡,改建红星人民公社,1981年改称吉兴人民公社,1984年撤销公社,设立吉兴乡,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