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吉兴乡
拼音
Jíxīng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哈尔滨市
所在区县
木兰县
名称含义
寓意:“吉利兴旺”。
名称起源
1984年设立吉兴乡,因乡所在地在吉兴村而得名。
名称历史
1932年日伪时期实行保甲制时,吉兴乡南部17个村屯归属城保区,北部村归属利东保,1946年木兰解放后,定为城西区,1956年实行小乡制时,城西区分为吉兴、南利东、公义3个小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撤销3个小乡,改建红星人民公社,1981年改称吉兴人民公社,1984年撤销公社,设立吉兴乡,名称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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