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

名称

章贡区

拼音

Zhānggò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赣州市

所在区县

章贡区

名称含义

“章”指章江,“贡”指贡江。系境内两条主要河流,章江、贡江在龟角尾汇合成赣江。

名称起源

1998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赣州市,成立赣州市章贡区,以境内的两条主要河流章江、贡江,而得名。

名称历史

1936年以城厢地置城东、城西、城南、城北、东郊5镇。1943年并5镇为赣州镇,以古州为名。1949年升镇为市,市县同城。1954年属赣南行政区。1964年属赣州专区。1969年赣县人民政府迁驻梅林镇。1970年属赣州地区。1978年划赣县沙石、沙河、蟠龙、湖边4乡来属。1998年12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赣州市,设立赣州市章贡区,得名后沿用至今。

章贡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