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

名称

海阳市

拼音

Hǎiyá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烟台市

所在区县

海阳市

名称含义

因地理位置得名。地处于黄海之北,名海阳。

名称起源

雍正十三年(1735),设海阳县。1996年4月29日,撤销海阳县,设立省辖县级海阳市。

名称历史

西周属莱国。东周属齐国。秦代属齐郡腄县。西汉属琅琊郡长广县、东莱郡昌阳县,长广县治设于今发城,昌阳县治设于今庶村。东汉属青州长广郡长广县、东莱郡昌阳县。建安五年(200),置长广郡,郡治设于今发城。魏、晋属青州长广郡长广县、东莱郡昌阳县。南北朝时期,东魏属光州东牟郡观阳县、东莱郡昌阳县,兴和年间置观阳,治所设于今发城;北齐属光州长广郡文登县、东莱郡昌阳县。隋代属青州牟州观阳县、东莱郡文登县和昌阳县。唐代属河南道东牟郡牟平县、莱州昌阳县,唐武德六年(623),于今郭城设廓定县治,不久即废。唐贞观元年(627),废观阳不复设,故名废城,后演变为发城。后唐庄宗年间改昌阳为莱阳。宋代属京东东路牟平县、莱阳县。金代属山东东路宁海州牟平县、莱州莱阳县。元代属山东东西道宁海州牟平县、益都路总管府莱阳县。明代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宁海州、莱阳县。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于张家庄(今凤城)设大嵩卫,并先后于境内设海阳守御所、大山备御千户所、乳山寨巡检司、行村寨巡检司。清代属登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设海阳县,隶属登州府。1914年,属胶东道。1925年,属东海道。1928年,直属省。1937年前后,隶属山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41年4月9日,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隶属胶东行政区东海专区。1945年5月,隶属中海专区;9月,裁中海专区,复属东海专区。1950年5月,隶属文登专区。1956年,隶属莱阳专区。1958年10月,隶属烟台专区(后改称烟台地区);10月17日,撤销乳山县,将夏村、唐家、白沙滩、海阳所、乳山寨5人民公社划归海阳。1962年1月,重建乳山县,将夏村等5公社所属大队复归乳山。1964年6月15日,将小青岛划归乳山县。1983年,改属烟台市。1996年4月29日,撤销海阳县,设立省辖县级海阳市,由烟台市代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