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

名称

海宁市

拼音

Hǎiní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嘉兴市

所在区县

海宁市

名称含义

这里常年洪水泛滥,给当地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祈求洪水平静,取名“海宁”。

名称起源

1912年,改海宁州为海宁县。1986年11月,撤县设海宁市。

名称历史

东汉建安八年(203),设海昌都尉治。东汉末孙吴析海盐、由拳地置海昌县。三国吴黄武二年(223),改为盐官县。南朝陈永定二年(558),割吴地盐官、海盐、前京三县置海宁郡。陈末废海宁郡,盐官县先属钱塘郡,后属东武州。唐武德七年(624),盐官县并入钱唐县,贞观四年(630),复置。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盐官州。天历二年(1329),改称海宁州。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复升为州。1912年,改州为县,直属浙江省。1948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隶属嘉兴专区。1958年10月,海盐县并入海宁县,1961年12月,恢复海宁县建制。1983年8月,撤销嘉兴地区,分设地级嘉兴市、湖州市,海宁县隶属嘉兴市。1986年11月,撤销海宁县,设县级海宁市,属浙江省辖,由嘉兴市代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