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尼木县

拼音

Nyê'mo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西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拉萨市

所在区县

尼木县

名称含义

“尼木”,藏语音译,意为“麦穗”或“肩顶”。该地区劳动人民善于农耕,而且西藏最好的青稞作物来自尼木县,故此得名。

名称起源

1959年,将尼木门喀溪和麻江宗合并为尼木县。

名称历史

9世纪中叶,尼木地方被娘氏和朗氏两个氏族统治。9世纪后期。在续尼木(今尼木县续麦乡)有续地方割据政权,统辖尼木地区。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甘丹颇章政权在今尼木县境内设麻江溪(今尼木县麻江乡)、尼木曼卡溪(今尼木县尼木乡)。1913年(藏历第十五饶迥水牛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推行新政,在拉萨设立“卫基”(“卫基”又称“雪列控”,意为玛布日,即布达拉宫所处)山下机关,是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政法而设立的一个事物机关,下属29个宗溪),在尼木地方设尼木曼卡、麻江两宗,并将两宗划归“卫基”管辖。1959年,将尼木门喀溪和麻江宗合并为尼木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