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

名称

抚远市

拼音

Fǔyuǎn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佳木斯市

所在区县

抚远市

名称含义

抚远,安抚边远、边疆之意。

名称起源

原名“绥远”,意为“绥抚边境”。后因与山西省绥远县重名,遂以县城附近之抚远山改名抚远。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抚远县,设立抚远市。以境内抚远山而得名。

名称历史

清代属三姓副都统。宣统元年(1909),设绥远州。1913年,改绥远县,治今址。1914年,属依兰道。1929年,撤销道制,改抚远县,直属吉林省。同年9月,因与山西省绥远县重名,绥远县改称抚远县。1945年,改属合江省。1949年,改属松江省。1951年,撤销抚远县建制,改抚远渔业特区。1952年,复抚远县。1954年,改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后改为地区)。1959年,由抚远镇迁治同江镇。1966年,复迁抚远镇,属合江专区。1968年,属合江地区。1985年1月,属佳木斯市。2016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抚远县,设立县级抚远市,由佳木斯市代管。名称沿用至今。

抚远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