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

名称

闽清县

拼音

Mǐnqī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福建省

所在城市

福州市

所在区县

闽清县

名称含义

闽国以梅溪与闽江汇合,江水浊、溪水清,闽江舍浊就清,故名。

名称起源

唐贞元元年(785),拆侯官县西乡十里设梅溪场,旋升为县,后改名梅清县。五代十国闽乾化元年(911),改名闽清县。以自然地理特征命名。

名称历史

后梁开平三年(909),王审知称闽王,五年,闽国以梅溪与闽江汇合,江水浊溪水清,改名闽清县。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复以福州为威武军,闽清属之。南宋景炎元年(1276),升福州为福安府,闽清属之。元至元十五年(1278),元兵侵入福州后,初设福建中书省,寻废,改福安府为福州路,闽清均属之。至正二十六年(1366),闽清属福建行省福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福州路改为福州府,闽清属之。1912年,废府留道,闽清属东路道(后改闽海道)。1925年,道废,闽清为福建省直辖县。民国初期区划沿袭清制。受辛亥革命影响,在县内划分为自治区。1933年11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发动福建事变,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划为4个省2个特别市,闽清属闽海省。翌年1月事变失败,闽清再度为省直辖县。7月,全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闽清属第三行政督察区。1935年,全省改划7个行政督察区、1个市,闽清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3年9月,全省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闽清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6年1月,全省划9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闽清仍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7年4月,全省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闽清三度为省直辖县,闽清等8县和福州、厦门两市为省政府直辖。1949年9月,闽清隶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林森县。1956年3月26日,闽侯专区撤销,闽清划属南平专区。1959年8月,闽侯专区恢复,闽清重新划入。1970年2月17日,闽侯专区革委会机关由闽侯螺洲迁莆田城厢。1971年4月13日,闽侯专区再次撤销,闽清划归莆田专区,6月1日,改莆田专区为莆田地区,闽清县隶属莆田专区和莆田地区。1983年7月,闽清归到福州。1984年,实行政社分开,各公社分别改为乡(镇),共设3个镇14个乡,后增设云龙乡,并陆续将7个乡改镇。2000年,撤销省璜乡,设立省璜镇。2004年7月28日,撤销闽清县后佳乡、佳头乡并入上莲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