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

名称

霍林郭勒市

拼音

Hôôliin Gôl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所在城市

通辽市

所在区县

霍林郭勒市

名称含义

移借辖区内最具有代表性的河流名称而得名,传说曾经有一位王爷狩猎至此,饥渴困乏,饮河水遂精神焕发,因而得名霍林郭勒。在霍林郭勒市志和扎鲁特旗的地理文献中是这么解释的:从前在成吉思汗的部落和军马到达此地时,有一条清澈甘甜的河流,适合于牧民和牲畜饮用,就起名为“霍(好)林郭勒”,意思是“吃”或“饮用”的河水,后来演变成了“霍林郭勒”。“霍林郭勒”据蒙古语音译而来,“霍林”为美食、茶饭、休养生息之意,“郭勒”为河的意思,“霍林郭勒”即美食之河,寓意富饶美丽之地。

名称起源

1981年10月,哲里木盟设立霍林河办事处,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198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霍林郭勒市(旗县级)。

名称历史

据出土文物考证和史料记载,远在五、六千年以前这里就有人类生息。在霍林河流域的草原上和山间谷地,已发现数十处属细石器或新石器时代人们居住的遗址。从发现的打制、琢制及磨制的石器和骨器等简陋的生产生活用具,表明当时人们以狩猎、畜牧和捕鱼维持自己的生存。春秋战国至秦时,今市境(585平方公里)属东胡游牧地。两汉时为鲜卑人牧地。三国至西晋时,为东部鲜卑游牧地。东晋时,为契丹人驻地。南北朝时为地豆于人居地。隋及初唐,为习人驻地。中唐及晚唐时,属关内道居延都督府辖地。唐朝末年,皇权衰落,中原和南方地区陷入改朝换代及诸侯割据的小分裂时代。契丹人耶律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各部,辽时,今市境属上京道临潢府辖地。金承辽制,金时,为临潢府路辖地。金朝末年,蒙古人在金地北方兴起,为防御蒙古人南下,金政权不惜财力、民力修筑总长近万里,东起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莫力达瓦旗,西止阴山之北(第一条)的金界壕。据史学家考证,金界壕从北往南共有三条。从市境穿过40余公里的是第二条金界壕。元朝时,今市境属中书省全宁路管辖。明朝时,属奴尔干都司泰宁卫辖地。清朝时,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中华民国初期(1912~1932),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5月,设兴安总省,下辖东西南北四个分省,市境为兴安南省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1944年8月,划归科尔沁右翼中旗管辖。1949年8月29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今市境划归扎鲁特旗,成为扎鲁特旗北部三个努图克(乡)的游牧夏营地。1969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一团四连开进霍林河(五七镇)。1970年1月,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七团正式组建。1969年7月,随扎鲁特旗划归吉林省。1979年7月,复归内蒙古自治区。1981年l0月,为更好地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哲里木盟在此设立霍林河办事处,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并筹备建市。1982年2月,办事处正式挂牌办公。198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霍林郭勒市(旗县级),面积585平方公里,隶属哲里木盟。1986年7月10日,霍林郭勒人民以传统的那达慕形式,举行隆重的霍林郭勒市成立庆典。1999年1月13日,批准撤销哲里木盟设立地级通辽市,新设立的通辽市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霍林郭勒市(旗县级)。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