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

名称

和田县

拼音

Hota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和田地区

所在区县

和田县

名称含义

和田,古称于阗。史籍还有屈丹、于遁、豁旦、兀丹、忽炭、斡端等不同称谓。地名源自于阗语。《大唐西域记》称作瞿萨旦那,古梵语,含义为“地乳”。

名称起源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和阗办事大臣,官方正式使用“和阗”一名。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和田。

名称历史

汉代前期属西域三十六国的于阗国地。西汉神爵三年(前59),属西域都护府领治。东汉属西域长史府领治。唐贞观二十二年(648),置于阗镇,为安西四镇之一。上元二年(675),置毗沙都督府。宋景德三年(1006),属喀喇汗王朝管辖。南宋嘉定五年(1212),属西辽。元至元中,建立斡端宣慰司都元帅府。明属叶尔羌汗国管辖。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于伊里齐设办事大臣,受叶尔羌办事大臣节制。光绪九年(1883),属和阗直隶州。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1月8日,改和阗直隶州为和阗县,与于阗县、洛浦县同属喀什噶尔观察使公署管辖。1919年5月,从和阗县析出墨玉县。1920年,属和阗道。1928年,属和阗行政长官公署。1943年,属新疆省第七区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12月,和阗解放。1950年6月,成立和阗县,归和阗专员公署管辖。1953年,调整为11个区。1955年,合并为9个区。1959年,和阗县更名为和田县。1979年12月,建立和田县人民政府,属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4年6月,将和田县的和田镇、肖尔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及良种场划归新析设的和田市管辖。

和田县

和田县

和田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