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大堰乡

拼音

Dàyàn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宜昌市

所在区县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名称含义

“大”:指范围、面积、体积等;“堰”:筑有堤坝的蓄水池;“乡”:指行政区域类别名称。

名称起源

因古时候有一口大堰和行政区域类别名称综合命名。

名称历史

大堰古时称老鸦岭。元朝为南里。明洪武初年至清雍正十三年(1735)属安德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属南乡,宣统二年(1910),属二自治区。民国初为二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大蔡乡。新中国成立初为二区,辖3乡;1951年8月为四区,辖16乡;1956年4月为赵家堰区,辖7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8月设山峰公社,辖5个大队,12月改平洛公社,辖9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为平洛区,辖9公社。1975年11月撤区并社为大堰公社,辖26个大队、241小队。1984年2月设区建乡,设大堰区,辖5乡、35村、326村民小组。1987年9月区、乡体制改革设大堰乡,原5乡改办事处,2002年10月合村并组,大堰乡辖15个村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