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三甲街道

拼音

Sānjiǎ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台州市

所在区县

椒江区

名称含义

地处第三条河甲,故名。

名称起源

当地群众以河与河之间的平地称“甲”,从南到北,且以排列次序取名,处第三条河甲得名。2001年12月13日经政府批准撤镇设立三甲街道办事处。2020年12月21日,台州市政府将原三甲街道以洪家场浦为界,拆分成为海虹街道和三甲街道。洪家场浦以北区域为新设立的海虹街道,洪家场浦以南区域为三甲街道。(《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台政函〔2020〕80号)。

名称历史

属原黄岩县双洪区管辖。然而三甲所辖区域,屡有缩并,隶属区县陆续发生变更。1949年8月建立三 海乡人民政府。1950年1月,原黄岩县双洪区分治,成立三甲、洪家二区、称三海乡、后改为三甲乡、为乡政府机构。1951年3月由三海乡设三甲乡。1954年3月建立乡党支部。1956年2月合作化 时、甲北乡并入,改建为乡党总支。1958年以区建立人民公社时、改称大队(管理区)党总支,三 甲管理区。1961年7月建立公社党委。1961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9年3月建立三甲公 社革命委员会。1971年2月建立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9月恢复公社党委。1981年7月改 为三甲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体制改革时、称三甲乡人民政府。1984年7月改称镇人民政府。 1985年1月从黄岩县划归椒江市管辖。1985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三甲乡为建制镇、隶属三甲区。 1992年5月撤扩并时、划入原甲北乡、石柱乡、扩建三甲镇、实行镇管村体制,直属椒江市委、市政府领导。1994年11月1日撤市建区后,三甲随椒江改区,属椒江区委、区政府管理。 2001年12月13日撤镇设立三甲街道办事处。2020年12月21日重新调整,在原三甲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洪家场浦为界新设三甲街道,洪家场浦以南区域为新设立的三甲街道,区域面积约29.55平方千米。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