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日喀则市
拼音
Xi'gazê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西藏自治区
所在区县
日喀则市
名称含义
元至正十八年(1358,藏历第六饶迥土龙年),藏地方帕木竹巴政权建立“溪卡桑珠孜”宗。17世纪以后西藏地方政府公文和民众口语中将“溪卡桑珠孜”简称“溪卡孜”,清代史料中译音写成“日喀则”。“日喀”藏语意为“庄园”;“则”藏语意为“顶”,“日喀则”藏语意为“最好的庄园”。
名称起源
1959年10月,成立日喀则专区。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名称历史
“十二邦”时期,今日喀则市境内由数邦分裂割据。今江孜、白朗一带是娘若切噶尔的辖区;仁布一带是努域灵古辖区;康马一带归杰耶芒布王;定结、亚东、岗巴一带隶属斯布域仲杰那囊王;南木林县邬郁一带由欧杰素擦王统治。吉隆、萨嘎、仲巴等地归象雄阿尔巴管辖;萨迦、拉孜、定日、昂仁等地由藏博玛尔蒙统治。7世纪中叶,松赞干布建立吐蕃政权后,在今日喀则市辖区内设“叶茹”与“如拉茹”两茹。9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崩溃后又陷入分裂割据状态。10世纪初,贝科赞在仲巴拉孜建立王朝。至其孙白德时,以今吉隆县贡当为中心,形成“贡塘王系”。贝科赞之孙吉德一族占据年楚河流域,形成“卓地王系”。北宋熙宁六年(1073),萨迦派(花教)在萨迦兴起。宣和三年(1121),琼波南交在南木林香地方修建香寺,香巴噶举派在后藏兴起。13世纪中叶,蒙古汗(后为元朝)在西藏设立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其中“藏”指吐蕃时期的叶茹、如拉茹两翼,相当于今日喀则市的辖区。南宋景定四年(1263),萨迦白兰王恰那多吉,返回萨迦,建立萨迦政权,总管乌思藏军民事务。南宋咸淳四年(1268),萨迦本饮释迦桑布对乌思藏进行户口清查,实行“13万户”政区建置。后藏地区设有7个万户府。14世纪中叶,萨迦政权走向崩溃。元至正十四年(1354,藏历第六饶迥木马年),帕木竹巴派取代萨迦巴建立了帕木竹巴地方政权,取得了对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权。但萨迦本土仍由萨迦万户管辖。明廷在仁蚌(仁布)设“领司奔寨行都司”。此外,帕木竹巴政权在乌思藏地方实施“宗溪”制度,相继建立了13个大宗。15世纪30年代始,仁蚌巴家族以仁蚌宗为政权中心,统治了后藏地区的大部分宗溪。16世纪中叶,辛厦巴·才旦多吉联合后藏西部势力,推翻了仁蚌巴家族的统治,控制了仁蚌巴家族统治的区域,自称“藏堆杰波”(后藏之王)。史称“第巴藏巴汗政权”。至其孙噶玛丹迥旺波执政时,以今桑珠孜区为中心,乌思藏大部分地方归其治下。明崇祯十五年(1642),噶丹颇章政权推翻了“第巴藏巴汗政权”。后藏地区大部分宗溪属噶丹颇章管辖。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清廷将后藏的拉孜、昂仁、彭措林、岗巴、达木萨迦、谢通门、梅康萨、达那仁钦则、兰伦绕等宗溪赐予五世班禅罗桑益西管辖,并准予世袭。清乾隆十六年(1751),正式建立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廷在《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明令西藏的济咙(今吉隆)、聂拉木、绒夏、喀达、萨噶、昆布等地区,在与廓尔喀疆土边界处树立界碑。1921年,西藏地方政府设基宗,管理后藏地区。1923年冬,十三世达赖令西藏地方政府掌管了班禅所辖寺院及其政区。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十七条协议),恢复了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固有的地位和职权。1953年,政务院批准设立“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属区的一切政教事务。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设藏区总管,管辖日喀则宗等21个宗溪。1956年8月,自治区筹委会设立江孜基巧办事处。1956年9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立日喀则基巧办事处。1959年10月,成立日喀则专区。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同时成立日喀则专员公署。1970年11月,日喀则专区更名为日喀则地区。2014年6月,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原县级日喀则市改设桑珠孜区。
热门文章
南峰街道
恐龙山镇
金牙瑶族乡
小雅镇
朝那镇
玉代克力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