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楚门镇

拼音

Chǔmé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台州市

所在区县

玉环市

名称含义

“楚门”之名始于元代。地旧为浅海,丫髻山与西青山相对如门。传筑塘围垦后楚树丛生,故名楚门。明永乐《乐清县志》卷二:“楚门,在玉环乡海中,其峡如门,广二十步,海舰皆由此出入。”清光绪《玉环厅志》卷五:“楚门南塘,元至元间筑。”

名称起源

镇区一带旧为浅海,丫髻山与西青山相对如门。传筑塘围垦后楚树丛生,故名楚门。

名称历史

民国元年(1912),属玉环县。1959年4月,撤销玉环县建制,楚门由温岭县管辖。1962年4月,恢复玉环县建制,楚门仍属于玉环县,一直至今。据清光绪六年(1880年)《玉环厅志》记载,楚门为村,属十五部。民国初期,成立楚门仓行政局。1928年,废楚门仓,改为村里制,包括楚门城内和南塘头、山后浦、筠岗等地。1931年,撤销村里制,建立楚门区公所,分社楚门镇和楚西镇(以南北大街为界),下辖闾邻。1934年7月7日,改闾邻制为保甲制,撤销楚门镇和楚西镇,合为楚门镇,下设12保。管辖范围:东至燕基山头,谢家山头,南至南塘头,西至西青山后,被指夏洪施堂。1940年,楚门改设14乡的胡新、吴家、前排、黄家、直塘、小王村;密西乡的余家、筠岭、应家村并入楚门镇。楚门设御倭水军千户所建城于明朝洪武20年(1387年),属乐清县。明朝成化十二年(1476年)属属太平县。清雍正六年(1728年)属玉环厅。清后置楚门镇,隶属玉环县。1949年为楚门镇。1958年改置楚门人民公社。1961年改设楚门镇。1992年5月田马乡及外圹乡部分地并入。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