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

名称

兴义市

拼音

Xīngyì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贵州省

所在城市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兴义市

名称含义

兴义古称黄草坝,嘉庆三年(1798),嘉庆皇帝将南笼府改名为兴义府。同年,云贵总督鄂辉上书朝廷:“黄草坝一处,必得俯顺舆情,改设县治”。设县目的,“一以整饬地方,一以控扼边要。”至于县名,鄂辉向朝廷建议:“该处本系兴义府所属,即名兴义县”,后改为兴义市。

名称起源

该地名来源于地理位置及历史事件。

名称历史

战国时属夜郎国。秦代开始置吏,属象郡。西汉属牂牁郡。蜀汉建兴三年(225),诸葛亮率军平定南中后,始建汉兴县,属兴古郡。东晋、南北朝改名南兴县。隋属南宁州总管府。唐设附唐,属盘州治,系戎州都督府所辖之羁糜州。南诏时属乌蛮于矢部。宋属自杞国。元属云南行省普安路总管府。明洪武年间在县境内置黄坪、布雄、捧鲊3营,属普安军民府12营长官司,置左、右千户所,属四川布政司。永乐年间隶贵州行省。清朝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普安州在黄草坝设州判一员治理。清嘉庆三年三月初七日(1798年4月22日),建置兴义县,属兴义府,添巡检一员分治捧鲊。清嘉庆十四年(1809)改普安直隶州。清嘉庆十六年(1811),重属兴义府。1913年,属贵西道。1923年,直属省。1935年,撤销捧鲊分县并入兴义县。1950年3月17日,兴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属兴仁专区。1952年12月,兴仁专区机关迁兴义县。1952年12月4日,兴义专区成立,兴义县属兴义专区。1956年7月8日,兴义专区撤销,兴义县属安顺专区。1965年,兴义专区恢复,兴义县改属兴义专区。1982年,撤销兴义专区,成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县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7年11月6日,兴义县撤县建市。

兴义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