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

名称

杏花岭区

拼音

Xìnghuālǐ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西省

所在城市

太原市

所在区县

杏花岭区

名称含义

杏花岭为该区一区片名。明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第三子朱㭎被封为晋王,驻节太原。朱㭎的岳父永平侯谢成对太原城进行扩建,在城内修建了规模宏大的晋王府,并在府内建起了花园。因园内多植杏树,且地势较高,得名“杏花岭”。

名称起源

1997年,撤销北城区,设立杏花岭区。因辖区内有杏花岭区片名而得名。

名称历史

明清至国初年为阳曲县地。1916年,分属山西省会警察厅直管和阳曲县。1921年,属太原市。1932年,分属太原市一区、二区、三区。1945年,分属太原市内四区、内五区、内六区、外六区、外七区、外八区。1949年,属太原市,为太原市内四区、内五区、外四区。1950年,属太原市第二区。1954年,太原市第二区更名为北城区,区政府驻典膳所2号。1960年,撤销北城区,分别设巨轮、尖草坪和向阳3个公社。1961年,撤销3个公社,复设北城区,区人民委员会驻五一路158号。1977年8月,北城区革命委员会移驻解放路369号。1997年5月8日,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33号),撤销太原市北城区,设立杏花岭区。2008年8月,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移驻胜利街99号。

杏花岭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