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大箐山县

拼音

Dàqìngshā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伊春市

所在区县

大箐山县

名称含义

大箐山,小兴安岭第二高峰。

名称起源

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带岭区,设立大箐山县。因境内大箐山而得名。

名称历史

原为汤泉县地。1939年实行街村制,设立带岭村。1940年,设立伪汤原县带岭村公所。1941年,设立北安营林局带岭营林署。1948年,成立合江省汤原县南岔第五区带岭村。1952年12月,伊春县成立,带岭村改为伊春县带岭第三区。1955年,改带岭镇,属伊春县。1957年,带岭镇改为带岭区,属伊春市。1958年改为伊春市带岭区人民公社。1964年9月,带岭区与带岭林业实验局实行“政企合一”,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隶属伊春市。1970年,隶属伊春地区。1979年12月,隶属伊春市。2019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带岭区,设立大箐山县,将原隶属于铁力市的朗乡镇划归大箐山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