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泊头市
拼音
Bótóu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北省
所在城市
沧州市
所在区县
泊头市
名称含义
据《读史方舆纪要》称:“泊头镇,县东五十里,卫河(即今南运河)西岸,商贾凑集,筑城于此。并置新桥驿,俗名泊头驿。”泊头,即停船的码头。
名称起源
1946年5月,泊头解放,冀中区决定:将泊头城区由交河、南皮两县析出,设立泊头市,直隶冀中区。以市政府驻泊头镇而得名。
名称历史
春秋时期为燕、齐交界地。战国时期系赵国辖域。秦代属河间郡。西汉时于元朔三年(前126),置成平县,故城在今献县东北洛平城;还置有建成县,故城在今泊头市境内齐桥,二县均属勃海郡。东汉时废建成县,成平县改隶冀州之河间国。三国魏成平县属冀州河间郡。晋代成平县再隶冀州河间国。隋开皇十八年(598),成平县改名景城县,属河间郡。唐武德元年(618),景城改隶于沧州,之后归属多次更迭。五代时景城县属瀛州。北宋熙宁六年(1073),废景城县并入乐寿县(今献县)为镇。金大定七年(1167),析乐寿县石家圈置交河县,因县境内有滹沱、高河交流而得名,治在今市境西南西交河,属河北东路河间府。元至元二年(1265),废交河县并入乐寿县,不久即复置,属河间路献州。明洪武十年(1377),省交河县入献县(乐寿县改称);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交河县,并移治于今交河镇,属河间府;二十五年,在县东卫河西岸设新桥水驿,俗称泊头驿,后改设为泊头镇。清代属直隶省河间府。1913年,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年,改属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7年,初属河北省第八督察区。1938年,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曾设献(县)交(河)、青(县)沧(县)交(河)联合县,后撤销。1946年,冀中区决定,析交河县泊头镇,设立泊头市。1948年,撤销泊头市,复为交河县辖镇。1949年,泊头镇升为县级镇,属沧县专区。1953年,泊头镇复设泊头市,直属河北省。1956年,属沧县专区。1958年,泊头市改设为县级泊头镇并与东光县、阜城县、南皮县一起并入交河县,属天津专区,同年改属天津市。1961年,复置南皮县、东光县,泊头镇划归南皮县,属沧州专区。1962年,复置阜城县,又将泊头镇划归交河县。1967年,属沧州地区。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泊头镇改设为县级泊头市,与交河县同属池州地区。1983年,撤交河县并入泊头市。1993年,由沧州市代管。
热门文章
镜洋镇
梁宝寺镇
邵庄镇
黄山街道
龙山街道
东三召乡